BRC标准涵盖产品安全的关键控制体系、品质管理系统、产品控制、制程控制、工厂环境及人事。其条款分为三个水平,分别是基础、高级及建议。把不符点分为严重、主要及轻微。BRC审核结果的判别是视乎三种不符点在三个不同水平分布来决定,故只有通过或不通过之分。
BRC标准产生背景
1998年,英国零售商协会根据本国食品工业发展的需要,与英国零售商群,认证机构,皇家实验室及学术团体共同制定了BRC食品技术标准来评价各大零售商自由品牌的供应商。
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该标准迅速被各国相关机构的陆续采纳为行业性标准,迄今为止仍被视为全球食品工业中里程碑式的权威标准。其不仅成为全球性的零售业供应商评价标准,更被大量知名品牌企业广泛运用于对自身供应商和生产工厂的审核及评价。
目前,英国和斯勘迪纳维亚主要的零售商只接受通过BRC认证的企业作为他们的供应商。欧洲各大零售商也采用BRC作为他们进行供应商审核的既定标准。随着BRC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运用,BRC组织更是将其发展完善成为包括食品,包装,消费品,转基因产品四个大项30个小类的跨行业标准。从而在更广泛领域里发挥作用。
BRC标准宗旨
BRC最初是为了执行欧盟一般产品安全指导令的法律要求而制定。其在确定和推进供应商品质及安全上显著的规范性作用使之迅速发展成为欧洲乃至全球领域零售业的供应商审核标准,目前又扩展到餐饮业领域。其宗旨在于:
提升行为,创造最佳操作实践
提高供应商标准和一致性,避免产品缺陷
避免对生产厂家的多重审核
支持零售商对于供应链的不同水平的目标要求
对一贯的严格品质控制行为给予最直接的说明和支持